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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管行业协会

 
 

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行业名优产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10-21   浏览[1543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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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 2016年11月15日
结束时间 2016年11月30日
城市 上海市
地点 沪钢管协【2016】004号
主办方 上海钢管行业协会
文件号 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行业名优产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会议内容

各会员单位及业内相关企业:
    为鼓励和支持会员单位和业内企业实施名牌战略,推动上海及长三角地区钢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上海钢管行业协会决定从即日起在行业内开展2014-2015年度“行业名优产品”的申报评选活动。
“行业名优产品”被认定的基本条件:产品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区域特色优势;产品质量好、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和产销率居同行业先进水平。
被认定的名优产品将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并向政府采购及相关用户领域推荐,有效期内可在产品包装上使用名优产品的称号和标志。
现将本次“行业名优产品”评选活动的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范围、申报条件、提供材料、评审机构、评定办法、收费标准等,请参阅《上海钢管行业协会“行业名优产品”评审办法》附件(详见附件一至附件四)。
二、评选活动时间安排
1. 2016年10月1日—10月30日  单位提出申报;
2. 2016年11月1日—11月15日  评审工作组初审、考察。经初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汇总后报“行业名优产品”专家评审组;
3. 2016年11月15日—11月30日  专家评审组组织评审,向协会评优工作委员会提出“行业名优产品”推荐目录;
4. 2016年12月  评优工作委员会审定推荐目录,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在公众媒体上发布,择日颁发“行业名优产品”奖牌及证书。
三、联系方式
1. 联 系人:   孙永喜、曹祥军、卢致逵、王赛男
2. 电话/传真:  021-56974051/52992013     电子信箱:msz@gghy.org
3. 联系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40号416室(邮编:200070)
附件一:上海钢管行业协会“行业名优产品”评审办法
附件二: 上海钢管行业协会“行业名优产品”评审机构名单
附件三:上海钢管行业协会2014-2015年度“行业名优产品”评审收费标准
附件四:行业名优产品申报表

                                   上海钢管行业协会
                                       2016年9月26日

=上海钢管行业协会行业名优产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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