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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出台“污染者付费”政策


2007-06-28   浏览[17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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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有关部门起草的全面落实“污染者付费”的改革意见已上报国务院,相关政策已经进入决策程序
  “为了治理日渐加重的环境污染,不能局限于‘谁污染谁治理’,必须全面建立‘污染者付费’制度,提高污水和垃圾处理、污染排放等费用的征收标准。”6月26日,在北京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中心成立揭幕仪式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毕井泉在学术发言中如此表示。
  会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毕井泉还透露,目前有关部门起草的全面落实“污染者付费”的改革意见已上报国务院,相关政策已经进入决策程序,出台时间应不会很晚。该文件出台后,中国的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征收标准等将大幅提高。
  近年来,随着中国高速发展的工业化、城市化,环境污染也日益加剧,成为对中国政府的新挑战。为筹集污染治理的资金,中国政府目前向工业企业等征收排污费、超标排污费,向居民征收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
  毕井泉表示,目前中国污染治理的筹资水平很低。全国每年产生的垃圾,如全部焚烧约需500亿元,但全国每年征收的垃圾处理费只有20多亿元;全国每年排放的污水,如果全部处理需70多亿元,实际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却很少;全国每年排放的二氧化硫,如完全实现达标排放,约需支付300多亿元,但现实中征收的该项资金不足三分之一。
  毕井泉表示,全面落实“污染者付费”涉及各方面利益,涉及各个环节。对未来的改革,首先应逐步提高各种排污费的收费标准。全面实行“污染者付费”后增加的收入,应用于补偿治理污染的成本。目前全国36个城市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平均每吨只有0.67元,未来至少要提高一倍。垃圾处理费亦将大幅度提高。
  其次,扩大排污费征收范围,强化征收力度。要逐步把排污费征收从大城市扩展到中小城市。同时还要强化各种排污费的征收力度。据毕井泉透露,中国北方两个重要的大城市,一个城市征收的垃圾处理费只有应收标准的10%;一个城市因征收困难,干脆停止征收。
  第三,治理污染要引入市场机制,促进市场竞争。改革污染处理企业管理体制,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场应该与政府脱钩,真正实现政企分开。目前垃圾填埋场直属于政府环保部门,多填埋一吨垃圾就多一份收入,结果导致大多数垃圾焚烧厂“吃不饱”,但事实上垃圾焚烧比垃圾填埋更“环保”。
  第四,提高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必然增加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成本。针对此问题,政府应该直接补贴低收入群体。由于大多数人对提高垃圾处理费等具有承受能力,与其补贴垃圾和污水处理企业,不如直接补偿受此政策影响的低收入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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