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通辽市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五月十二日
通辽市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力保障冬季供热安全的总体要求,为尽量消除供热隐患,顺利实施通辽市城区集中供热老化管网改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一)按照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解决老化管网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实现供热节约能源的目标。
(二)通过老化管网改造实现热量均衡分配,改善供热效果,进一步提高供热质量。
(三)提高城市集中供热的整体管理水平,规范供热企业服务行为,满足城市建设发展和百姓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一)对老化严重的二次网实施供热管网改造,更换旧管网;把部分低温水直供网改成高温网,改建、新建区域换热站,增加高温网供热比例。
(二)改造资金采取政府、供热企业和用户分别承担等方式筹集。
1、市政府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门用于老化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由市建设局组织实施。
2、各集中供热企业,每年要从前一年所收的入网增容费中提取30%—50%资金作为老化管网改造专项费用,结合实际自行筛选改造项目,改造项目报市供热办审批后由各供热企业组织实施。
3、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用户负责自己所属产权范围内的管网改造资金筹集,改造工作在供热管理部门及供热单位的指导下可以自行组织实施。
4、居民用户住宅楼入户井以内的供热设施由居民筹集资金更新。
(三)新入集中供热网的老旧小区及住宅,分户控制改造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外网建设资金由政府(从供热预备金中支付)、供热企业和用户共同承担。具体分担方式为:分户控制改造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入网增容费按16元/平方米向用户收取;换热站及管网建设费按100元/平方米向用户收取(直供网的按60元/平方米向用户收取);所收入网增容费全部用于工程建设;费用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和供热单位各按50%承担。
(四)齐抓共管原则。老化管网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用户及社会多方共同努力,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才能完成。
三、改造解决的问题
(一)解决管网老化,管道堵塞,保温材料破损,管沟年久失修问题。
(二)解决阀门渗漏,阀门井内存水,阀门开启不灵,起不到调节作用,补偿器腐蚀损坏,管件及支架锈蚀严重问题。
(三)解决管网存在失水量过大现象,部分失水率大于3%问题。
(四)解决由于城区建筑发展较快,现有管网流通能力明显不足,管径小,超负荷运行问题。
(五)解决热力站偏少,热力站容量偏小;低温水管网直供系统偏大,直供网和二次网水利工况严重失调问题。
(六)解决二次网或小区内管网缺乏控制,供暖入户均为简易阀门井无法调节,造成供热不均问题。
四、改造范围
(一)热电联产直供网负荷向高温网转移,由热电公司组织实施。
(二)各集中供热企业主管网改造、支管网维护维修由供热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三)对老化严重,威胁供热安全的支管网按轻重缓急逐年实施改造,由市建设局组织实施。改造对象主要是由于企业转制及破产等原因产生的小区无产权老化管网、困难群体居住的弃管小区老化管网、开发单位已无法找到且供热隐患较大的小区管网等。2010年至少完成原电机厂小区等20个老化管网分支改造任务,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争取对老城区66个老化管网分支管网实施改造,努力解决老城区冬季用热安全隐患。
五、总体计划安排
2010年管网改造工作从5月份正式开始,2010年9月1日改造工程结束,不能影响用户正常用热。
六、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设计、编制工程概算(5月1日—5月31日)。
(二)确定施工队伍(6月1日—6月10日)。
(三)编制施工计划与施工准备(6月11日—6月20日)。
(四)工程施工(6月21日—9月1日)。
七、组织机构
供热管网改造工作是我市主城区改善供热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用户的切身利益,为做到科学组织、管理与实施,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以下管网改造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斌 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李旭辉 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何 源 通辽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惠忠厚 通辽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造价管理站副站长
王永宽 通辽市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书记
刘家恩 通辽热电公司总经理
王耀民 通辽市洪泰集中供热公司董事长
邓福礼 通辽市长兴供热公司总经理
鲍蔚君 通辽万通热力公司董事长
主要职责:指挥管网改造各项工作,对管网改造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并做出相应决策;协调各方,统一思想和行动,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八、相关问题说明
(一)居民入户井至楼内的公共管网由居民用户自筹资金实施改造。
(二)由政府出资改造的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为政府产权,提供给相应供热单位无偿使用,管网改造工程验收合格后自动由相应供热单位接收管理。
主题词:城建 供热 管网改造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检委办公厅,驻市中区直各单位。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一科 2010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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