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欢迎来到管道商务网 请登录免费注册
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您所在的位置:中国管道商务网 >  设计院 >  正文

设计院简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发〔20112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市发〔201121号)精神,撤销阳城县水利水保局,设立阳城县水务局(以下简称县水务局),正科级建制,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国务院及省、市、县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县水利水保局(阳城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阳城县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阳城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阳城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承担的全部职能划入县水务局。

    (三)加强全县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全县城乡供水安全,促进全县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四)加强全县水能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县水务发展规划,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县确定的重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提出全县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务建设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筹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下达全县年度及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全县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落实取水许可制度。承担全县水资源行政管理职能,对开采已探明的矿泉水、地热水办理取水许可证,确定开采量。指导全县城乡供排水工作。

    (三)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全县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监督实施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定河流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城镇供水的水源规划、防洪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的工作;指导全县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镇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洪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并监督实施节约用水法律法规,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县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全县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全县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

    (七)指导全县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全县河流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县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指导、编制全市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负责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九)指导全县农村水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县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全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十一)负责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贯彻执行水法律法规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务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负责全县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水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及其他法律事务。指导、监督全县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指导全县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全县水务科技和外事工作。编制全县水务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全县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水务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组织水务科技成果鉴定;组织指导节水技术示范应用;承担水务统计工作,办理有关水务涉外事务。

    (十三)负责全县渔业、渔政、渔船检验工作。指导全县渔业生产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全县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并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管理;拟定全县渔业发展规划、技术进步措施;对有关渔业法律、法规实施监督;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组织协调渔业生产、科研、技术推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组织、指导水生生物病害防控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对全县水务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稽察、监督;受理工程建设举报,组织对水务建设项目违规违纪事件的调查;负责稽察专家库的建立和日常管理;发布稽察信息。

    (十五)负责全县水务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县公安局,参与全县大中型水利枢纽、重点水利设施、防洪险段的治安保卫工作。

    (十六)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如果您是会员,请点击这里

此栏目仅供金牌及以上会员,请点击这里

更多详情,请了解[会员服务内容]

如果您需要解决登录及其他问题,请您与中国管道商务网联系,咨询热线:0532-83915188

[发布人:dongshijuan]
海洋管道汇编
最新设计院所信息
最新重点项目
最新拟建工程
广告招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