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市政府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对有资产负保值增值责任,为我市的融资平台和投资主体、项目业主。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公司的重大决策权,资产收益权和管理者选择权属北海市人民政府。公司董事长为企业法人代表。现任公司董事长为张华。
公司注册资金6000万人民币,办公地点设在北海市四川路金湾大厦17楼。
公司主要作为承接国家开发银行城市信用额度贷款的平台以及其他商业银行和社会融资的平台,负责对全市经市政府批准的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 ,以完善我市的基础设施,改善人民生活条件和投资环境。
公司的财务总监由北海市财政局派驻。
公司实行重大项目公示制度,对市政府决定的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在项目确定,招投标前、后实行公示制度。公司对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一律实行公开招标。全部过程接受市人大、政协、纪委、监察部门监督。实行工程招标阳光作业。
公司内设有审计部门派驻的内审室,对工程项目全过程实行审计。
公司与检察机关签定重大工程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协议。
公司聘请长年法律顾问。